而民眾可以在車禍發生的30天後親臨警局向承辦的警局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為了便民服務,現在也可以先於內政部警政署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做線上申請,並選擇離自己較近的警局領取。 車禍初判表申請要多久? 事故發生30天後就可以提出申請,申請後25至30日通知取件。 ★ 建議申請時就可以同時勾選現場圖、現場照片和初判表,才不用申請兩次!在申請時,可以選擇離自家最近的警察局領件,另外領件時也要記得攜帶雙證件! 線上申辦服務
初判表多久後可以申請?
於事故7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
參觀本局暨所屬機關; 網路報案; 交通檢舉信箱;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 本局各類案件處理時效一覽表;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表單下載; 法規查詢
發生交通事故當下報警後,警方會進行勘查、蒐證、詢問,並開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方便雙方連絡後續和解或調解事宜。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3條第1項: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於下列期間向警察機關申請閱覽或提供相關資料:
二、當事人無法親自領件而須委託他人辦理者,領件者應攜帶當事人及領件人之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其他訊息: 112-08-10 112年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科技執法設備設置及移動式地點一覽表
鑑定需繳「新臺幣3,000元」規費。
勾選申請資料:現場圖、現場照片或分析研判表,得複選。
一、如您僅為釐清車禍雙方應負多少「損害賠償」而申請鑑定,建議您可先洽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電話02-22255999) 申請「免費」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再至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雙方賠償金額,省時又省錢。
網路申辦方式相關說明請參照「臨櫃申辦」頁面說明。
系統顯示申請編號,若有填寫電子郵件,則發送已申請通知。
→ yrkping: 我是到派出所領的 06/17 12:14